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5、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6、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上海公租房本市宅基地住房证明如何提供
1、所需携带的相关手续应按照出具证明的机构的具体需求而定,若该机构仅需您提供本人的无住房证明材料,您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亲自前往办理即可。
2、如需出具家庭成员或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资料,则须有夫妻任意一方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以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亲自前往办理。办理过程所耗费的时间会因计算机程序运行及同名人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均可在现场即时完成并出具证明文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首先,申请人需登录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其次,根据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文件,亲自赴预约好的当地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简称区住建局)提交申请;在审查过程中,若初步认定申请者符合条件,则由区级受理窗口开具《备案回执》,将申请人所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逐页扫描,并上传至相应系统,而在最终审核环节,如确认符合申请资格,则将其列入轮候数据库;相反地,如果审核未能通过,市主管部门有权否决申请,并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而轮候册亦会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更新并公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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