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结案期限

一、交通事故结案期限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认定书之后一般结案了,这时公安机关可能会有一个例行的调节,达成调节意见的,会出具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没有达成意见的,则不会出具相应的调解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结案责任收有哪些内容

在公安机关调查完交通事故的原因之后,他们必须依据彼此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当事人违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或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进行明确的判定。交通事故责任可以被划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全部责任以及无责任这五种类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通常情况下,交通部门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便意味着该案件已然终结。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通过勘验、检查现场所形成的交通事故,需于勘查现场后第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结案期限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78****86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127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642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是多久?
并不存在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这种情形,交通事故只要已经被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或者是被法院受理,就不存在自动结案这种说法,而对于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之后就直接采取协商方式处理事故纠纷的,不会涉及到结案与否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电动车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如何区分股份有限和有限责任有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有什么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人没伤结案期限是多久?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会在十天内进行结案,那么一般情况下当公安机关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就可以办理结案手续的,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也是会到现场进行相关的检查以及判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义务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最近注册公司时在将公司是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方面很苦恼,想了解一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的区别在哪?
[律师回复]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还是有区别的,您可以通过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来区分它们之间的有限责任,具体如下:
 相同之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制企业,公司股东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都只能算企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6个字和“股份有限公司”6个字都是一体的、不可拆分的,拆开了就不是公司制企业。如“股份有限公司”去掉“股份”二字光有“有限公司”4个字它就不是真正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去掉“责任”二字也不是真正的公司。 不同之处:
  
(1)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限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关键词对比: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五人以上无人数限制。
  
(2)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关键词对比:所认缴的出资额/所认购的股份。
  请注意“出资额”这个词。出资额分为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实际上,实际出资额和认缴的出资额往往是不相等的,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原《公司法》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某股东没有出资或来不及出资公司就破产了,则他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新《公司法》将“出资额”改成“认缴的出资额”,弥补了这一缺陷。
  
(3)有限责任公司是非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也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但都要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自动结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丧葬费有年限限制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丧葬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
再比如四川,如果除了机关事业或企业的人员,城乡居民还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缴纳人死亡,也可以领取丧葬费,金额为12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另外,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葬改革,需要提供火化证明才能申领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简易法定审限的审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简易程序概念及审理期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 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什么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人民如何进行简易程序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立案后多久能结案
交通事故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属于民事案件,应当适用于民事诉讼的规定;如果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属于刑事案件,应当适用于刑事诉讼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按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审结;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快则半年长则两年。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区分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既指在一定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一般用与公司法中,如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如果公司的所以财产不能够承担全部的责任,那么不能够承担的责任就不用再承担了。无限责任就是指不以一定的财产为范围,对全部的债务都承担责任。一直到债务还清为止。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
传统民法并无并行的连带责任概念。该概念颇具中国特色,大概是指与补充性连带责任相对立的连带责任形态。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责任与补充的连带责任。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主张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连带责任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为前提,从债务人只在第二次序上承担补充性的连带责任,例如,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对受第三人侵害的人等。
(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
首先是合同法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合同法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
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
连带责任产生的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有:
1、《民法通则》规定,这是连带责任产生的基本依据。主要有:第35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52条因联营而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第66条、第67条代理中因授权不明、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无权代理或利用代理关系进行违法活动而产生连带责任的承担
2、《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担保法》关于保证责任的祥尽规定
3、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最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1条、第148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3条,《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10条,《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9条等,均有连带责任承担的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结案期限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