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被羁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取保: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羁押期间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在被监禁或拘役期间,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三)患有无严重的身体疾病,无法自行照料生活,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也不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