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强制法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强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比例原则、平衡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教育与强制相互交融的原则,以及提供适当救济的原则。凡违反此原则进行行政强制的行为,无疑将被视为违法行政行为,并承受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在面临或即将面临诸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状况之时,行政主管部门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应急举措或临时性的处理方案,此举当依据相关且详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予以执行。而若涉及到金融行业的严谨监管措施以及进出口货物的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同样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实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