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派出所传唤不一定是立案了。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派出所传唤超过12小时是否合法
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实践中,针对被传唤者的时限有着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案情极为疑难复杂,则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乃是案件在调查取证阶段所采用的强制手段之一,在此过程中,必须要求涉案人员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倘若相关人等对传唤予以拒绝并抗拒,公安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补充或替代性措施以确保执法的权威和公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