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看守所多久可以写信
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二、在看守所多久才会判刑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中大约需历时五到六个月才能获得审判定罪,然而特殊情况如案情错综复杂等因素可能导致其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间进一步延长。
2、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执行,主要分为以下三大阶段:
首先,由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依据常规情况,逮捕后的侦查期为两个月,在特殊状况下经过许可批准后,该期限可适当延长。
其次,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其期限为一个月,若涉及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申请延长半个月。然而,检察机关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的最长期限为一个月。
最后,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后,应在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相关规定情形之一者,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审限三个月。对于因特殊情况而须延长的案件,应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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