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复发能离婚吗
可以的,但一般必须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精神病复发可以请派出所帮忙送医吗
关于派出所是否有权强制将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这种行为法律上是许可的。
然而,若为健康无患病的正常人士,却遭受非法强行被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拘禁,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侵害,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涉及对精神障碍患者或其他无辜市民造成生命安全、财产损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害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
(二)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遗弃患者,或者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侵害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
(四)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的;
(五)其他侵害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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