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何进行补偿,但是根据最高法以及中央政策可知,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予以补偿;
安置房补偿需要达到拆一还一,货币补偿应当达到拆迁时周边的房屋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集体土地上的商业用房使用期限有多久
1、根据现行法规,商业用土地的法定最长期限为40年,而综合用途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则规定为50年。
2、在计算土地使用期限时,我们将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日期作为起点,这可能导致实际使用寿命低于40年,这种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需要强调的是,40年的期限仅仅适用于土地本身,与建筑物无关。也就是说,建筑物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
4、当住宅性质土地的使用权届满后,将会自动延续其使用权。然而,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商业用地上是否也遵循类似流程进行自动续期,但我们预计在交纳了适量土地出让金后,亦可顺利完成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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