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的: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二、有出生证明抱养的孩子能上户口么
收养而来的孩子倘若具备出生证明,便可依法成功申请户口登记。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当收养关系的确立之后,公安机关须依照我国相关律法规定,为所有被收养者办理户口登记事宜。
同时,收养应当报请该地区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而且必须确保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即刻生效。
至于寻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收养问题,当需要办理登记时,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在登记之前进行公开宣告以确保公正透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