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适用劳动合同到期顺延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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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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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什么情形适用劳动合同到期顺延

一、什么情形适用劳动合同到期顺延

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情形适用取保候审

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选择单独适用附加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来说,取保候审是一种可行的手段;而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若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下,取保候审亦可考虑使用。除此之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以及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也都在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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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顺延的合法情形
1、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2、发包人变更设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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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
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察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8、发包人增加合同外工程的,该工程另行计算工期,在原合同工期中顺延。
9、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过8小时的(本条在2013版施工合同中已经删除,所以本条并非必然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部分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约定停水、停电、停气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10、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因发包供应材料迟延造成工期延误的。
11、不可扩抗力,如台风造成、政府指令(如高考、召开重要会议)要求停工等。
12、非承包人原因而发包人要求停工的。
13、非承包人原因而监理单位指令停工的。
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重新验收,且验收结合格的。
15、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16、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已完成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承包人为避免损失扩大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的。
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关系等问题,相关第三人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
18、因异常恶劣气候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的。
19、不利物质条件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
20、其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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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有哪些情形
如果合同约定了自动顺延,那么有效。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如果双方没有表达结束合同的意思,那么按合同约定,顺延若干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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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期顺延情形工期延误是指工程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的情形。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多样: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或风险、第三方原因或自然风险。承包人可主张顺延工期的承包人自身原因外的原因如下:
一、发包人原因具体原因包括迟延支付进度款、迟延提供施工条件、未按约提供甲供材料、迟延提供施工图纸、提供的图纸数据错误、等等。
1、发包人迟延支付进度款,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施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由此引起工期延误的,停工期间应从工期中予以扣除。
2、发包人未按约提供施工条件,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需条件之日起算工期。所谓未按约提供施工条件包括场地、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施工图纸、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基准点、线和水准点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地上和地下的障碍清除、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
②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等);
③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基准点、线和水准点;【】如何实现发包人原因导致窝工的工期索赔一般地,发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工期索赔比较容易操作。实践中出现的常态是发包人原因导致窝工,即降低承包人的作业效率,从而相应地造成工期延误。因此,如何将发包人原因导致窝工所延误的工期予以量化实属难题。
3、发包人未按约提供甲供材料,需进行调换而延误工期。所谓未按约提供甲供材料包括甲供材料迟延,质量、规格、品牌不符合合同约定,等等。【法律合同依据】《合同法》第283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甲方风险
1、不利地下条件
2、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3、第三方原因(非承包人引起的政府行为、其他第三人的行为)
4、自然风险
5、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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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法定顺延情形是什么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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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产假能不能顺延,产假可以顺延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5.4.1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5.4.2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父母双方系独生子女的(产妇及丈夫均为独生子女),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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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顺延有规定吗,产假顺延可以不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5.4.1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5.4.2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父母双方系独生子女的(产妇及丈夫均为独生子女),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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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我家有一个亲戚现在证人不愿意出庭,申请了法院的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中哪项不适合延期审理情形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的区别
区分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主要看阻止程序进行的事项发生在哪个阶段。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这里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因为发生了某些使诉讼无法进行的事项,所以诉讼过程要暂时停止一下,待到该事项经过,诉讼重新进行。这里需要注意:诉讼终止事项只是对诉讼进程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不能达到终止诉讼的程度。
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如果继承人准备继续参加诉讼,则诉讼继续进行;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续参加诉讼,则诉讼终结)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理完结的;

六,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导致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

七,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者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这里区分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主要看阻止程序进行的事项发生在哪个阶段。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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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法定顺延情形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合同到期法定顺延情形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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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法定顺延情形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合同到期法定顺延情形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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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有没有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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