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在还贷款的房子怎么加名字
(一)对已有贷款余款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添加人名姓名:
1.首先须前往银行处理抵押变更事宜。
2.请携带以下三种证件以及相应的复印件,包括结婚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3.然后,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向窗口办案人员递交申请资料。
(二)对于非直系亲属关系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添加人名姓名:这种情形将会显得更为繁琐复杂,因为这必须视为一项房产买卖行为进行处理。
(三)未有贷款余额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添加配偶、子女或父母姓名:
1.需要携带以下三个证件及对应的复印件,包括结婚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2.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向窗口办案人员递交申请资料。
(四)特此提醒注意事项:在房产所有权证书中添加配偶或丈夫/妻子之姓名,属于夫妻间权属变更范畴,因此不会征收契税。
此外,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原属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土地权属变更至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另一方所有,或原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土地权属变更为单方所有,或者原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土地权属,双方约定变更其公共占比,皆可享受免征契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正在还贷款的房子能卖吗
尚未结清贷款的房屋无法对外销售。
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必须确保房产无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查封状况。
若房产存在任何类型的抵押或者查封情况,则房地产管理部门无法予以过户审批。
因此,如欲出售贷款中的房产,首要任务便是偿清剩余贷款,随后解除抵押权登记,方可实现过户交易。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1.针对拥有贷款余额的房产证进行所有权人姓名添加,必须首先前往相关的银行机构完成抵押权变更手续,然后携带有效的结婚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产证及复制品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2.在非直系亲属之间进行房产证所有权人姓名添加时,将被视作房产交易行为,因此其操作流程将会更为繁琐。 3.对于没有贷款余额的房产证,若需要添加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作为新的所有权人,同样需要携带结婚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产证及复制品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4.请特别留意:在夫妻双方之间进行房产所有权变更并不需要缴纳契税;同时,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更亦可享有免缴契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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