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假工中介不给工资怎么办
若暑期雇佣中介机构未按照约定支付薪资,可采取如下几种解决方式:
首先,建议您寻求和平解决方案。尽早地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详细阐述您的薪资需求并力求得到妥善处理。
其次,若经过努力协调仍无法收效,则您有权向上一级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或者举报。例如,您可向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协助解决此诉求。除此之外,您还可以选择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收集并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据,以支持您主张支付薪资的要求,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工资清单、工作制服、上下班考勤记录等等。当然,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甚认同,您享有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定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最后,针对长期拖欠薪资的情况,您有权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在此过程中,务必留意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书资料,以便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提供有力的依据。
另外,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理解和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广大求职人员的正当权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暑假工中介费一般收多少
夏季短期工作的中介费用可以依据双方在合同中所签署的关于中介收费的条款来确定,当合同签约方对中介收费达成共识时,他们必须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在涉及相关行业的中介服务过程中,若政府已制定出明确的收费标准,则所签定的中介合同需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如果合同一方未能按时支付中介费用,中介机构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迫使其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用。
中介机构为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并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签订了合同,那么合同签约方就需要按照规定向中介机构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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