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前子女去世财产如何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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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子女离世后,其民事实力消失,无法继承父母财产。但直系后代可根据法律条文,代替其继承原本属于遗产的财产权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已故父母原本可合法获得的遗产比例,非全部。在父母去世后的家庭财产分割中,需准确把握遗产继承顺序和代位继承的复杂问题。理解和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至关重要,以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降低风险。
遗产分割前子女去世财产如何继承

一、遗产分割前子女去世财产如何继承

在某种程度上,当子女不幸离世后,他们所具有的民事实力,也就是民事行为主体应当具备的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以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的能力也随之消失,因此子女便无法再继承其父母的财产权益。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他们的后代直系血亲却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代替他们的前一代亲属,以个人名义继续继承原本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权益。在这紧要关头,代位继承人通常能享有的仅仅是从他已故的父亲或者母亲那里继承下来的,那些原本是父母可能可以合法获得的遗产比例,而非全部遗产的所有权。针对这样特殊情况下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的分割方式及处理方式等方面的实际议题,我们需要准确把握并领会其中牵涉到遗产继承顺序以及代位继承方面的一系列复杂问题。因此,理解和掌握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理解这个问题并妥善解决它至关重要。一个明智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无论是沿袭家族的传统礼教订立还是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都能够为人们提供一般的指导,以尽量降低出现意外状况的风险。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分割前把财产转移是否犯法

在进行遗产分配之前,恶意转移或藏匿财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当遗产尚处于未正式开始传承之际,其仍为被继承人所法定拥有的财产,继承人并无权力对此类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亦无法实施财产的转移。

然而,遗产管理者有权根据遗嘱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对遗产进行合理的划分,但同样不能擅自转移或处置这些财产。

若继承人存在蓄意隐瞒、非法侵占或争夺遗产等不当行为,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削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当子女不幸离世之后,他们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也就随之而消逝,因此,他们将不再具备继承父母生前财产的资格。然而,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近亲属后代们有权通过接替的方式,取代已故亲人享有的法定继承权,从而继承他们本应拥有的遗产份额。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仅能继承其已过世的父母原本可以依法取得的遗产比例,而并非全部。在处理父母去世后的家庭财产分配时,必须要对遗产继承的先后次序以及代位继承的复杂性有清晰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这对于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策略、降低潜在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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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法关于遗产的分配原则:  (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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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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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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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作为前提条件。
死亡一般是指人的自然死亡,也包括法律制度上的宣告死亡。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财产继承是只要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被继承人设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只要不违背法律和道德准则,并符合遗嘱的有效条件,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就可以发生遗嘱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表示接受继承,也可以表示放弃继承,完全由个人来决定,用不着征求他人同意。在法定继承中,尽管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作出如何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但法律推定由他们的最亲近的亲属继承,如有生存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就让他们继承,没有上述亲属时,就让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继承的法律后果,是引起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遗产具体分割后,每个继承人对于分到的遗产就享有了所有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该遗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这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因为继承而改变了所有权的主体,就是由被继承人转归继承人所有。
房屋遗产应该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
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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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不可以继承,遗产可以继承哪些财产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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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适用了兜底条款。类似车辆、证券、股权收益及股份、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一些重要的财产未具体单列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在继承遗产时须考虑到被继承人的债务问题,应先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偿还相应债务,然后再分割剩余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呢  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④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⑤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实践中也经常遇到。  
1、商业保险金的继承(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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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其本人的抚恤金(工伤的工人,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而案例中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俗称死亡抚恤金是不可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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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爷爷去世,我有继承遗产吗
[律师回复] 爸爸去世了,他的女儿有资格继承爷爷的遗产。这种情况属于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地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为继承权。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但这仅是例外。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并不以代为人是否有继承权为转移。依代位权说,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是基于其本身固有的权利,而是被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因此被代位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一般不应发生代位继承。我国现行法采代位权说。依现行法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因此,只有在被代位人不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也有学者提出,对代位继承权应以采固有权说为宜,被代为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应影响代为人的代为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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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去世了遗产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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