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8个月离婚抚养权归谁
在法定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监护和养育,除非母亲存在下述诸种情形: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导致子女无法与其稳定地共同生活;
2)虽然具备抚养条件,但是不尽抚养义务,因此父亲在权衡各种因素之后决定抚养子女;或者3)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孩子确实不能够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若父母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约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交由父亲抚养,且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么这种做法便得到法律的认可。
如果情况需要,例如父母双方对维护子女权益的条件基本相同,都希望能和子女共同生活;此时若子女单独被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照顾,而且这些长辈提出抚养请求并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这个责任时,那么这个情况可以视为判断子女跟随父(或母)独立生活的重要条件予以考量。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8个月离婚判给谁
在孩子八个月大时,若父母选择离婚,依据法院判决通常情况下会将孩子判与母亲共同生活。
然而,在此过程中,如果母亲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孩子仍然可以跟随父亲一同生活养育:
首先,如果母亲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较为严重的身体不适状况,这将使孩子无法与其近距离共同生活,这个时候由父亲来照顾孩子或许更为合适;
其次,如果母亲在具备法定抚养孩子的条件下,却没有尽到自己应有的抚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亲愿意承担起孩子的监护和养育职责,对孩子的身心发展等方面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的话,也是可以让孩子跟随父亲继续生活的;
最后,因其他各种特殊原因,主要指的是母亲的经济实力及家庭生活环境不适宜抚养孩子,或者母亲本身的行为方式对孩子的成长带来了不良影响,甚至涉及到违法犯罪,并且已经被判入狱,不能亲自抚养孩子等情况,这样的话,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把孩子交给父亲进行抚养是否更有利于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通常来说,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子女,他们会由生母亲自进行抚养;然而,如果母亲患有严重慢性病或者没有履行好抚养孩子责任或者由于特定的原因使得子女无法跟随她一起生活的话,那么,这一重任便可以转交给父亲来担当。当然,如果父母双亲经过深思熟虑后达成了共识,即让父亲承担这个角色并且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方式是无可厚非的。另外,当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家庭环境相当,他们都希望能够与自己的孩子共同生活,或者当子女长期以来都是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照料,而且他们也提出了抚养请求并且具备抚养能力的时候,这些因素都会被视为决定子女应该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的关键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