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人去世后,相关的债务可能会转嫁至其家人身上,这是因为他们享有优先追偿权。例如,在持卡人生前留下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先从其还款账号内扣划所欠款项。若此账户余额无法满足需求,债权人可以启动司法程序,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个人财产和其在共同财产中所占有的份额以填补亏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等债权人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置借款人的个人资产及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们的那个部分,以此来偿还欠款。一旦家属继承了遺产,那么他们便有义务为死者偿还债务,但也仅限于遗产继承的范围之内负责支付。相反,如果家人自愿放弃继承权,那他们无须为死者代为偿还债务。换句话说,如果属于债务人的家属没有选择放弃继承,他们在享有继承债务人的权利、财产的同时,还要承担起继承其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银行贷款人生病了没有可以力还怎样办
倘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偿还贷款款项,担保人则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葛尚未经由司法或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和裁决,且针对债务人的财产已依法实施了强制执行措施但仍无法满足债务清偿需求之前,有权拒绝为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若债务人在主合同所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亦可向保证人主张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若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抑或是约定不明晰,则应依照连带保证的方式来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