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犯罪逃跑后怀孕了被抓到后还会收押吗
原则上来说,对于身怀六甲的罪犯嫌疑人,我们通常不建议进行羁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处于孕期或正承担哺育新生儿职责的妇女,在面临逮捕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申请,但在此之前,必须保证在获得释放后不会对社会和他人构成任何潜在威胁,方可实施相应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犯罪逃跑几年可以判无罪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即使逃逸多年仍无法获得无罪裁决。
立案后的逃逸行为并不受时间限制,这是因为刑事追诉时效是由刑法所确立的,旨在确保司法机关能够在法定期间内对罪犯进行追究,以体现犯罪人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
然而,刑事犯罪者的逃逸行为并不会导致额外的刑期增加,因为在决定对犯罪分子施加何种刑罚时,应依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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