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必须要听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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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施行政处罚时,并非都需要听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需要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情形,主要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严重措施,以及较大金额罚款。其他情况则不适用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必须要听证吗

一、行政处罚必须要听证吗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并不总是需要进行听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相关规定,那些需要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情况具有一定的限制范围,其中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类具体情形:

1.对于行政主体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是吊销相应资格证书(如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较为严重的行政处罚措施;

2.作出较大金额的罚款处理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行政处罚必须程序守法吗

进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相关程序法规则,这不仅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明确的程序要求,而且也需遵从其他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法律中所制定的相应程序规定。

在《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规范的同时,还特别强调指出,如果行政处罚缺乏法定依据或者在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定流程,那么这样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无法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在执行行政惩戒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进行听证程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明确规定,仅有当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吊销相应的许可证或者执照等严厉措施,以及涉及到较大数额罚款的情况下,才需要由行政机关组织举行听证会。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并不适用于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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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本制度组织并听取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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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制度所称的当事人,是指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前款所称“代理人”是指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和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当事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委托的本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其他亲属或人员。
  前款所称“其他有关人员”是指证人、翻译人员、勘验人、鉴定人、其他与听证有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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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机关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应当举行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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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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