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所引发的行政处罚文书一旦正式宣告,便代表此事件的处理流程已经告一段落。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已经向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意味着其处理结果已然确定且已告知当事人,不得再行变更。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应当手持该行政处罚文书,前往相关部门接受处罚,例如缴纳罚金等。
如若对此项处罚存在异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行政处罚通常是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则,对那些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进行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主要特点包括: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以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则是那些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本质属性是一种以惩戒违法行为人为主要目的,同时具备制裁性特征的具体行政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的目的并非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义务,而是旨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戒,这也是它与行政强制执行之间的显著区别。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目的在于敦促义务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二、醉驾行政处罚书下来只有吊销驾照5年是否是结束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且依法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将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后由检察机关向具有审判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多重法律程序之中,以确保所有扣押证据和相关信息都得到严肃处理和妥善保管。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条款,在道路上前行为车辆驾驶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将被判处拘役期限并伴随罚款处罚:(1)在追逐竞技比赛过程中违反规定且情节恶劣者;
(2)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且仍驾车出行者;
(3)在进行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其所搭载的乘客数量超过了额定要求的载客量,或其行车速度严重超过了规定时速上限者;
以及(4)在运送危险化学品过程中,违反了危险品管理安全规定,从而对公共安全带来潜在危害者等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