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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签署劳动合同时,并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员工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利选择离职。
然而,若雇主在超过规定期限(即一个月)后仍未与雇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雇员便可无需事先提出辞职申请而立即结束合同关系,并且在此情况下,还拥有获得自离职日期起至次月底止期间双倍薪资的权利。工资乃是雇员的合法所得,无论雇员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雇主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其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雇员有权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雇主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若出现与之相悖的情况,则相关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倘若在员工试用期期间被辞退系由于其自身过错造成,或因非过失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时,此种行为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范。
然而,若企业在辞退员工过程中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则应担负起法律责任,重新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以该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双倍计算方式,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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