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被限制还会恢复吗
遭致失信的个人通常会发现他们持有的信用卡被冻结且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只有当失信记录得到有效消除,信用惩罚和高消费限制得以解除之后,才能重新启用他们的信用卡。根据相关法令,在履行义务过程中,被强制执行者存在诸如伪造证据、实施暴力、恐吓或者其他方式来抵制或阻挠执行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将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进而受到法院的严格信用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购买保险、获得贷款以及正常使用信用卡消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信用卡被限制取款有什么办法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妇双方需承担的共同债务必须要得到清偿。
然而,如果这些债务是源于某位配偶参与赌博活动或者过度购买奢侈品等行为,那么他们的另一半便无需共同承担这笔债务。
其次,夫妻共同债务所指代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即为实现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所需的债务。
这种债务主要是由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求驱动,同时也是基于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
再次,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权关系进行自由约定,这同样适用于对债务负担的约定。
若双方约定将某项债务归属于个人承担,则该债务被视为个人债务。
关于个人债务的约定,既可与财产所有权的约定一并进行,也可单独针对个人债务进行约定。
在举债之时未有夫妻共同约定,但在举债后另一方配偶予以追认且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为维持配偶或其子女生活所产生的债务,为履行配偶双方或一方的生活保障义务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经配偶一方或债权人请求被确认为具备此类性质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例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支付家庭生活开支、夫妻一方或双方乃至子女治疗疾病、生产经营,以及其他生活必需而产生的债务。
此外,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并资助亲友所产生的债务,同样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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