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的残疾赔偿金不赔吗
确实会进行相应赔偿;在此,受损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将先从对方参与者所拥有的车辆的强制性保险范围之内进行搜寻和评估,若评估结果显示超出该范围,则需由肇事方承担这部分超出部分的赔偿义务。
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机动车如有责任,其赔偿限额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千元人民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保险的残疾赔偿标准
1.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在异地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
2.包括康复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康复辅助设备的购买和使用费用,以及日常生活中因受伤而需要护理人员所产生的护理费用;
3.指在停工期间内为了照顾伤患所需支付给他的工资收入;
5.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该款项可以作为长期性的工资保障;
6.是对因工作事故或职业创伤而导致失业的员工进行赔偿的一种措施,同时也对其在离职后享有的医疗福利进行适当的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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