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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
1、我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拥有全面的监管管理权限;而在省级及以下层面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肩负着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
2、当我们谈论到房屋拆迁时,具体来说是指为了满足国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改造、城市景观整治以及环保要求等方面的需求,对現有的建设用地进行拆毁,同时对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者进行搬迁安置,并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赔偿金的一种综合性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事宜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管理。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在此方面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都应联合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及发展改革等诸多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房屋征收和补偿实施工作的专业指导和协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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