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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涉及到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房产的事宜,具体情形如下几点需加以注意:
1.当婚前这一阶段,款项所产生的出借行为被明确视为对各自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双方父母对此阐述了明确的赠与双方的意愿;
2.婚后阶段的房屋购置款,应依照双方之间签订的相关协议做出处理,若未能达成任何协议或是无法明确协议内容,则依照法定继承或接受赠与财产的原则进行考量和处理。
对于由父母双方存续期间的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至哪一方的名下,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时,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进行相应的份额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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