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个人负债问题的处理方式。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债权人向债务人结婚前个人债务的配偶主张相关权益时,人民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需,则可例外获得法律认可。
此外,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负债也有特殊规定。
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若债权人以此为由要求偿还,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需按照共同债务予以处理,任何一方都应对此负起连带责任。
在离婚或者配偶去世之后,原有的夫妇共同负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即使是在财产分割完成之后,若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生存下来的一方或离婚后的其中一位,仍需对该债务负责,并且无论财产是否已经进行了有效分配。
若是一方完成可能的还款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追索剩余的债务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处理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
在婚姻诉讼中,若有一方故意捏造虚假债权债务,那么对于这款债务,法院通常不会进行实质性审视与核查,而会考虑建议债权人另行提起独立的诉讼程序。
一旦证明有一方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存在着虚构债务行为,那么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该方将可能被减少或分配到更少份额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婚前个人所负之债务与配偶并无实际关联。然而,如果能够有效地证明该笔债务确实被用在了婚后家庭生活中的各项开支上,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成为特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背负的个人债务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他们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即便在离婚或者其中一方不幸离世之后,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仍然不能免除,已经进行过财产分割也不会对这一义务产生任何影响。在完成债务清偿工作之后,债权人有权向另一方追索其尚未分摊的那部分债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