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对于财产的分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关于财产分割的决定,确实反映了夫妻双方的意愿,而且达成的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即使在没有正式离婚的情况下,该财产分割也是被认定为生效的。
在离婚之前的阶段中,夫妇双方所作出的任何协议,明确规定或约定了共同财产或单方婚前财产的归属权,此项协议也同样有效并对夫妻双方产生约束作用。
婚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在维持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积累的财产到底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拥有,还是部分归属各自所有,部分由双方共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不离婚的情况下是否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另一方未能如常承担对子女抚养之责任与义务,那么此种情形下,我方可依法向其提出请求,寻求其给予适当的抚养费用。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供养义务,倘若他们没能切实尽到自己的职责,那么作为孩子的合法权益维护者,我们有权请求父母为这些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而无论他们处于何种婚姻状态均受此规则约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