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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权房可以出租吗
居住权房不可以出租。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房可否出租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居住权型房产往往无法用于出租活动。
所谓居住权,依据相关规定,实际上是指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有资格对他人所拥有的住宅及附属设施进行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赋予,这一权利明显表现出强烈的人身专属性色彩。
在这种背景之下,居住权者并非产权的实际归属者,他们并不具备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自然也就无权就此房屋开展租赁并获取相应的收益。
然而,如果在相应的居住合同中有其它明确的约定事项,则另当别论。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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