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子查到违章非本人驾驶如何处理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子查到违章非本人驾驶怎么办
对于车辆被查出违章,但并非车主亲自驾驶的情况,责任人应为实际驾驶者。
根据相关现行法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涉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与惩处时,除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之外,还推行了累计计分的考核制度。
因此,违章所导致的行为后果以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理应由违章行为的实际操作者来全权负责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涉及租赁、借用等情况下,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并未同时担任使用者之职,此时若发生交通事故且造车了损害后果,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话,相关赔偿义务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而如果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管理者在损害事件的发生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