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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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吗

一、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要赔偿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职工怎么处理

当企业因职工不胜任其职务而进行解雇时,务必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据作为支撑,同时,应依法向该员工支付合理经济赔偿。

所谓“难以胜任工作”,即指劳动者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标准等多方面因素,如技能水平、努力程度等,完全履行其劳动义务。

在此情况下,企业应该避免蓄意提升定额标准,以免影响员工的绩效表现。

关于经济赔偿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条款,其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企业中的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则给予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

若劳动者在服务的半年时间以上但未满一整年期间被解雇的,则将此段时间视作一整年来计算;

反之,如果在服务的半年时间以下被解雇的,则仅需给付半个月的工资赔偿。

针对那些无法胜任现有岗位的员工,企业绝对不可随意解雇,必须安排适当的培训及岗位调整机会,然而经过这些措施之后,仍然转变不大者,企业则有权提前三十天以书面信函形式传达解雇信息予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然后方可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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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还是不能胜任新岗位,前提应当是已明确了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制定有考核指标或者设定有工作目标,而且是合理的。
1994年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指出:“‘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员工无法完成。”对该规定可以解读为:当用人单位与员工已就工作内容、任务目标、绩效考核标准进行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执行;未约定的,则依照与其相同岗位的大多数员工普遍都可达到的标准执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工作内容、目标或考核指标合理,或者无法提供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制度依据,或者无法证明该员工完成的任务未达到同岗位大多数员工普遍都可达到的标准,那么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很可能被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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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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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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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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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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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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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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