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安置房可否能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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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拆迁的安置房可否能强制执行

一、拆迁安置房可否能强制执行

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二、拆迁的安置房过户需要多少钱

对于拆迁房办理房产证书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契税方面,根据规定,若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含)且其成交单价未超过4600元/平方米时,且该拆迁房屋所在小区的绿化容积率在1.0以上(含),那么就只需按照拆迁房屋成交价格的1.5%来缴纳契税;

但若上述任一条件未能满足,则需按拆迁房屋成交价格的3%进行缴纳税款。

2、劳务费用方面,根据相关规定,每平方米需支付3元的劳务费用。

3、登记费用方面,当拆迁房屋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米时,需缴纳90元的登记费用;

若拆迁房屋面积介于100至200平方米之间,则需缴纳100元的登记费用;

而随着拆迁房屋面积的增加,每增加100平方米,则需额外增加10元的登记费用。

4、测绘费用方面,当拆迁房屋面积小于等于50平方米时,需缴纳80元的测绘费用;

若拆迁房屋面积介于50至100平方米之间,则需缴纳120元的测绘费用;

若拆迁房屋面积介于101至200平方米之间,则需缴纳160元的测绘费用;

若拆迁房屋面积大于2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300平方米,则需缴纳200元的测绘费用。

5、印花税方面,需按照拆迁房屋成交价格的0.03%进行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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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种类和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种类和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强制拆迁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行为。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司法,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的基本程序是:

一,拆迁当事人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三,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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