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具体来说,当劳动争议方提起调解申请后,由调解委员会展开调停工作。
此项工作必须在提交申请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
若到期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视为调解失败。
而针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广大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属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递交调解申请书。
自劳动者提出调解申请之日开始,这段时期内的劳动仲裁申诉时效将会暂停生效。
同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需在同样的期限内,即在第三十个自然日内结束调解事宜。
由此可见,暂停生效的仲裁时效期限最大限度不能超过这个时间段。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调解有时间规定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具有明确时限要求。
具体来说,当劳动争议方提起调解申请后,由调解委员会展开调停工作。
此项工作必须在提交申请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
若到期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视为调解失败。
而针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广大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属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递交调解申请书。
自劳动者提出调解申请之日开始,这段时期内的劳动仲裁申诉时效将会暂停生效。
同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需在同样的期限内,即在第三十个自然日内结束调解事宜。
由此可见,暂停生效的仲裁时效期限最大限度不能超过这个时间段。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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