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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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一方通过赠与方式转移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这一处分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有被追回的风险。若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另一方可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当然,若赠与部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赠与行为则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一、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吗

夫妻离婚,一方通过赠与方式转移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这一处分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有被追回的风险。

若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另一方可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当然,若赠与部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赠与行为则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受法律保护吗

关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赠予并由此产生的资金转移问题,当该赠予行为得到了配偶双方的共同认可与赞成后,便能够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反之,若某一方在未经对方应允的情况下,出于恶意目的进行财产转移以逃避夫妻共同责任,这种行为将无法得到保障,且在具体拆分夫妻共有财产的过程中,其所转移之财产部分或全部将被视为无效,涉及到的一方最终可能面临少得或者不得分配财产的困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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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有效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赠予是无效,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个人是有权处置它。“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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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予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否划算,能否计入产权面积是关键。赠送面积在进行产权登记时不会纳入产权面积中。当下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受认可的。这些赠送面积的住房,购房者在拿到成品房后,如果面积与开发商的宣传面积不符,购房者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得房率越高容积率越高越影响住房的舒适度。虽然不少开发商在给消费者计算房价时会将产权面积与赠送面积做对比计算,让购房者感觉购买赠送面积的住房很划算,但是由于这一部分无法记入产权面积中,不受法律的保护,今后如果遇到房屋转卖或者拆迁,也不会把赠送面积算入其中,这部分面积就得不到相应的利益和赔偿,这样一来就不是那么划算了。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面积陷阱计价面积玩骗术减少实建面积、多算公摊面积、重复计算面积、编造虚假面积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骗术。为防止不法开发商玩弄骗术,消费者在购房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按照有关规定:
1、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按套内面积计价、按建筑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2、建筑面积是由套内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两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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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婚内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置是有效的,但若一方独自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则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诉讼至,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案情简介]
家住浙江省宁波江东区的陈女士今年40多岁,近日,她到把自个儿的老公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其丈夫和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经了解,陈女士和她丈夫结婚将近二十年,常因生活琐事争执,特别是这两年,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今年二月份,她收到了丈夫向离婚的传票。为了举证夫妻共同财产,她便委托律师对双方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得了,她这才得知丈夫早早为离婚做了准备,在向前便将两人共有的公司股份和店面房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给了他的朋友和同学。
心寒之余,陈女士理智的委托律师将其丈夫告上了,她诉称两个第三人均系好朋友和同学,清楚知晓她俩的婚姻情况,为帮助实现丈夫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恶意串通,虚假受让,严重侵害了她的财产权益,故要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
[法条依据]
近日,已受理该案件。
法官提醒: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即使受让第三人为善意,经处理败诉,对于日后离婚分割财产时证明共同财产去向也会带来一定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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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效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效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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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和受赠赠予有什么区别受贿与受贿区别
[律师回复]
一、和正常接受赠予有什么区别
(一)的性质是一种犯罪行为,又称为罪,即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对于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意思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3、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认定。
(二)与正常赠予的区别正常的赠予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另一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与正常赠予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是犯罪行为,一个法律行为。前者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者是普通身份的民事主体,无条件或附条件的赠予行为,该行为是合法的。
二、罪能适用缓刑吗罪缓刑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4、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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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赠后房产转移是不是就是恶意转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算是。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将自己名下已有的存款转移; 2、收入不存入夫妻共同存款账户; 3、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其他财产; 4、私自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 5、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个人独资公司资产;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私自制作虚假的借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自己独资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负债;1、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2、对于收入不存入夫妻共同账户的问题,则建议查询对方的收入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如果对方收入很高,则其要说明没有存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对于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4、对于一方低价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赠与的情况,另一方同样可以依法主张其行为无效。 5、对于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公司的,同样可以依法主张无效,并且可以通过公司的账查询。 6、对于一方制作虚假借条的,则可以通过质证进行反驳,需要债权人当庭质证的,要讯问各种细节问题,必要时是需要做鉴定的。 7、对于虚报开支的,则可以审查开支凭证,要审查真实性和合理性,必要时也是需要进行调查的。对于以上提到的这些问题,需要当事人认真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同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分析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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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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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与接受赠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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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意思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3、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认定。
(二)与正常赠予的区别正常的赠予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另一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与正常赠予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是犯罪行为,一个法律行为。前者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者是普通身份的民事主体,无条件或附条件的赠予行为,该行为是合法的。
二、罪能适用缓刑吗罪缓刑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3、国家工作人员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4、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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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与赠予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转让与赠予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了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
四、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一旦转让活动就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
五、获得的权利不同。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六、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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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受赠予的动产如何分割?
1、婚后父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写明受赠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2、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为原则。3、如果一方获得所有权,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现价值的一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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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工作人员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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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转让或赠予公证处给予公证吗?
[律师回复] 对于加油站转让或赠予公证处给予公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可以到加油站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同时,必须说明,加油站如果属于私人财产,那么就可以依法转让继承并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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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赠予的财产离婚时是否分割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接受赠予的财产离婚时是否分割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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