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租的房子没到期可以转租吗
未到期的房屋可以由承租人再转租给次承租人。
但是,承租人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才可以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我租的房子地漏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由哪方来承担
关于租赁不动产漏水引发楼下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其具体责任归属须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评估。
具体而言,以下四种情况举例说明:
(1)如因房屋装修不当导致渗漏至楼下,由此产生的损失问题由房屋所有人即房东承担;
(2)若因供水管年久失修或者接口松动导致渗漏,而房主未对其进行及时修复与更换,且租户入住时对此毫不知情。
那么,由此引发的楼下财产损失应由房东全权负责,租户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租户如发觉房屋内的供水管道出现老化现象且房东依然未能对此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完善,此时楼下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当认为是房东构成主要责任,租户则需负次要责任;
(4)若系租户因为疏忽大意或者不当使用房屋设施,如将水龙头忘记关闭等,从而导致楼下出现渗漏问题的,那么楼下所受损程度的经济赔偿应由租户全权承担。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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