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接受的遗赠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赠是指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将遗产赠与受遗赠人一人的情况下,受遗赠人所接受的遗产才属于其个人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内接受的赠与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赠与物,若发生离婚事件,其财产分配应依据以下方法实施:
对于一般性的婚内赠与行为,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富,此时应遵循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进行分割,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裁决,但双方事先已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除外。
而在离婚之后所接受的赠与物,应被视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除非双方在事前已有明确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遗赠是指遗嘱人生前通过制定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将其合法遗产交付给法定继承序列之外的特定人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唯有在遗嘱人在遗嘱文件中清晰界定将全部或部分遗产仅馈赠予指定的遗赠受益人时,该遗赠受益人所获得的遗产方能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否则应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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