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是否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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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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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需严格执行既有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须遵守真诚、合法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主体需有民事行为能力。雇主可在试用期不1、严重违规、营私舞弊、兼职严重影响运营或违法劳动法规定等情况下解除合同。劳动者签署无效合同、犯罪行为也可能导致合同终止。
公司分立是否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分立是否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司进行分立时,并不改变原有劳动合同法律效力

即使经历了公司分立,对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需要无条件地严格执行

此外,在合法的条件下所订立的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也同样具有有效性。

关于有效合同所需满足的各项要素,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必须针对相关意思表达保持真诚,充分展示出当事人自愿原则上的承诺和决定;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违背法律规范或社会共同利益准则;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参与能力。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劳动者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综合表现未能达到岗位录用标准;

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

又或是营私舞弊、玩忽职守,为用人单位带来实质性的重大损失;

甚至于劳动者可能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维持着劳动关系,对其所在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极大的干扰,甚至在用人单位曾经提出过明确要求且尚未得到纠正的前提下;

以及由于劳动者本身原因,导致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而无法生效;

或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分立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司进行分立时,并不改变原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即使经历了公司分立,对于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依然需要无条件地严格执行。

此外,在合法的条件下所订立的解除劳动合同事宜也同样具有有效性。

关于有效合同所需满足的各项要素,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必须针对相关意思表达保持真诚,充分展示出当事人在自愿原则上的承诺和决定;

其次,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违背法律规范或社会共同利益准则;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参与能力。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劳动者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如在试用期内,被证明综合表现未能达到岗位录用标准;

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

又或是营私舞弊、玩忽职守,为用人单位带来实质性的重大损失;

甚至于劳动者可能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维持着劳动关系,对其所在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极大的干扰,甚至在用人单位曾经提出过明确要求且尚未得到纠正的前提下;

以及由于劳动者本身原因,导致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而无法生效;

或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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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法,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
第三种办法,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总之,用人单位应当认识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送达到劳动者处,只要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以上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签字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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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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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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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规划建筑面积较大,首批入住率较低的现实情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只要满足首批入住率超3成且已经使用两年这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可以成立业主文员会。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现实情况中不排除开发商资债务危机的,在开发完首批项目之后,无力开发其他批次,但又暂时不能完成重组的现象(如鄂尔多斯)。只要满足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同样是可以申请成立的。
当然,以上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充要条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还有,必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到会业主(物业管理区)至少一半以上;须有合法并完善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也会章程》等文件,并报批具有投票权23以上的业主通过;公布成立结果、相关资料,经小区大多数业主核实无误后进行备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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