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如何更改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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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在世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律文件,允许其在法定范围内对自己的遗产进行个人处置,该处置于遗嘱人去世后生效。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及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作为执行遗嘱的依据。
公证遗嘱如何更改

一、公证遗嘱如何更改

关于公证遗嘱,这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亲自订立并经过公证机关严格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依据法律允许的范围,遵循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能够针对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行使个人处置权,并且该种处分行为会在遗嘱人离世后生效,这便构成了遗嘱。

遗嘱人创建遗嘱的形式种类繁多,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等,然而这些方式中最终成立的遗嘱将作为基准予以参考和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如何继承公证书?

如您所询问之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现提供下述观点以供参考。

根据传统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时,通常要求全体继承权人均需亲自出席现场进行确认。

然而,出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身到达公证机关办理相关事宜的继承人,可以通过提交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具备继承资格的继承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在需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准备相应资料:

首先,填写并递交公证申请表格;

其次,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正式死亡证明文件(例如医院开具的死亡通知书、骨灰保存证明以及火化证明等),身份证件及回国通行证等;

再次,提交已故继承人遗留下的财产证明材料。

具体范围包罗万象,诸如房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股权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都在此列;

若涉及遗产继承,还需向税务主管机构递交遗产清册;

第四,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户籍登记薄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等;

第五,需要提供继承资格亲属关系证明表(可于网上查询获得,并由继承人目前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者所属乡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进行核准与审批后加盖公章);

第六,对于选择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而言,应当前往其居住地公正机关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第七,若继承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亲自赴公证机关进行办理,那么其必须以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其他具备继承资格的继承人代为办理;

最后,对于遗嘱继承人,他们需要呈交合法且有效期内的遗嘱作为证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经过公证机关的有效公证之后所拟定的遗嘱,被广泛认可是遗嘱人在世期间用以处理自身财产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一行为将得到法律的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在遗嘱人离世后得以正式实施。目前常见的遗嘱形式多种多样,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而在这些不同类型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法律地位最为优越,它被视为执行遗嘱的首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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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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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第20条第2款“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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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为什么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呢 这是因为,公证员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其所办理的遗嘱公证,具有真实、可靠、方式严格、证明力强的特点,可以有效杜绝继承人、代书人、见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遗嘱内容进行伪造和篡改,具有无可争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的证据性;同时,从遗嘱人的角度讲,代书等其他形式的遗嘱与公证遗嘱相比,要件松散,易于被人伪造和篡改,如果允许其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会使遗嘱人产生不安全感,担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伪造遗嘱来否定公证遗嘱的效力。
第四,数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如果其中没有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又没有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这些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订立公证遗嘱后,如果立遗嘱人因种种原因打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向原受理公证处提出办理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声明书申请,并在撤销、变更声明书或新立遗嘱中写明原立遗嘱的时间、经办公证处和公证书编号,并将声明书或新立的公证遗嘱文书附原公证书卷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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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修改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公证遗嘱仅能由公证遗嘱替代,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处分的财产应为立遗嘱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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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遗嘱更改公证?
遗嘱只要当事人不同意,那么就不会进行更改公证,立遗嘱是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只要当事人还没有确定好最后的分配情况,这份遗嘱当事人都是有权利来进行更改的,而且也是立遗嘱者所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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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能怎么更改公证遗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更改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这就可以看出,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为能力随时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原来经过公证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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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单方个人意愿和意思表示。然而,在法律上遗嘱是一种要求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的变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自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但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可通过公证程序,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内容,若不再经过公证程序,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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