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抓住”开了处罚决定书,那就得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现场被交警抓住违章开了处罚单的情况是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的。
如果在异地开车违章没有被当场贴罚单,回到原籍之后,可以在交管局网站上查到违章记录,这是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拍摄到的,被交警上传到了全国统一的交通违法系统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二、异地违章停车被贴条如何处理
倘若您处于实际场景中被警方民警查出并确认真实性,之后签字确定接受责任,作为车辆所有者应在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区的警务处进行处理相关事宜。
然而如若未在此期限内完成处理工作,届时每日需承担3%的滞纳金费用,需注意的是,滞纳金的总体累计金额将不超过原始罚款数量的一倍。
换言之,滞纳金金额最多只能等于原罚款金额。
在另一种情况下,即通过电子眼监控设备进行拍摄捕获的情况,车主可在互联网交通服务平台上搜索获取自己的违章信息,并在机动车辆年度检验时间的前一个月内,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区域的警察局缴纳相应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倘若您在异地驾车时出现违法行为,并不幸遭遇到交警现场执法开具罚单的情形,那么请务必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驾驶执照及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连同已开具的处罚通知书,亲自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下属的交通支队或大队进行违章事项处理。在此提醒您注意,在面临此种遭遇时,是有必要在违法行为发生地进行相应违章处理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