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交强险需什么手续
新车:需要合格证、购车发票、车主本人有效身份证、车主本人。旧车:需要行驶证、车主本人有效身份证、车主本人以及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查明上一保险年度是否完税)。二手车:新行驶证、原车主本人到场、二手车交易的相关材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办理交强险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针对办理交强险保险理赔所需文件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几点进行描述:
首先是要提供完整的交强险保险单据及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被保险人和受害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索赔申请书也是必须提交的重要材料;
再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也是不能忽视的部分;
此外,还需要出示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以及驾驶人员的驾驶证等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
各家保险公司在收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对投保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的审核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投保人反馈保险责任的具体情况;
对于确认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也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解释说明;
至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则应在与投保人达成关于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保险金支付工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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