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30天。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应当积极与鉴定团队进行协作,无条件地向其提供关于受伤情况的详细信息、实物证明以及化验样品等相关资料,并必须坦诚面对鉴定人员的询问、深入调查及严谨检验。
2.在鉴定工作进行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提供伪造证据,因为此类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若构成刑事罪行,更是要面临刑事责任处罚。
3.当事人务必注意未经授权不能私自篡改法庭医学鉴定报告的内容,否则将导致该鉴定报告成为无效文件。
4.若对于法庭医学鉴定给出的结论存在异议,有权利举请双方共同认同或者经过公安、司法机构依法指派的鉴定单位进行重新鉴定评估。
5.鉴定工作完成之后,当事人负责妥善保存和归还原先提交的所有材料、实物证据以及化验样品等,以便未来不时之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通常而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需时长为30个自然日。对于符合受理要求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立即做出受理的决策;若无法立即决定受理,则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同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须在与委托人签署司法鉴定协议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