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协议有效吗
有。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
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夫妻离婚协议能公证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他们有权利决定为订立的离婚协议办理公证手续。
对于那些双方基于自愿和平解决离婚问题的夫妇来说,必须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文件,并亲自向相关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请求。
就我国现行法律而言,对于离婚协议的公证事宜坚持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即能否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公证本身并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需条件,它无法起到婚姻关系解除的确证作用。
然而,要使得离婚协议效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须确保夫妻双方各自具备与其对应的民事权利与行事能力,你们必须基于自愿决定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里明确表达了双方的自愿离婚意向和对于孩子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议题达成共识的情况,并且协议内容并未违背任何法律的强制规定或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
公证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是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国家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颁发公证书的方式实现。
这一程序的效果在于证明该协议书的合法有效,具有权威性和公认度。
离婚协议的公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户籍簿和离婚协议等重要文件资料前往公证处申请公证服务;
其次,公证人员负责对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并会询问双方的真实想法和意图;
最后,经过综合考虑和评估后,制作出完整的记录,并向双方发出离婚协议公证书。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确实如此。若夫妇二人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且协议条款并未违背任何现行法律规定,那么该份协议便具备了法律效应,可在离婚手续完成之后或在法院进行诉讼过程中被视为有效证据加以采纳。然而,在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法院尚未作出调解或判决离婚之前,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有关离婚事宜的约定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仍然保持着合法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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