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话,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能超过1年。同时,醉驾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判几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法律条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都可能面临刑事拘留以及罚金等处罚:
(一)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二)饮酒后驾车,而且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高于法定标准的;
(三)从事校车服务或者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的。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而言,如果他们对上述第三和第四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将按照同样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如果以上述两种行为为基础,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并进行相应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视为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才会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在道路上行驶,那么就可以依法判处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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