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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收财产范围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但是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没收财产范围的确定
关于没收财产范围的确立原则如下:
首先,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者个人名下所拥有财产中的一部分或是全数;
其次,在决定是否没收全部财产时,必须为犯罪者以及其抚养的家庭亲属留下必要的生活经费;
最后,在执行没收财产判决时,严禁没收属于犯罪者家属或应由他们继承的财产。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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