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拘役是否可以假释或者保外就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拘役途径并行不通,然而若符合特定的标准与限定,便有可能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来解决。
一旦罪犯的健康状况危急到生命安全或者生活无法自理,那么他或她就有资格接受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制度源于部分罪犯由于身体患有重大疾病,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之下,经过司法部门审慎地研究与审批之后,提出让他们离开监狱进行外部医疗护理的解决方案。
现今,假释主要应用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身上,要求他(她)们已服完原本刑罚期限的一半以上;
至于那些被判以无期徒刑的人犯,则需要他们已经度过了实际执行期十三年以上。
对于此类特殊关照的罪犯,我们要依据细致入微、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治疗计划,以便最大限度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