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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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即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即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

如下列所示,是合同终止的七个法定情形:

1、当合同条款依照当事人双方的全称履行完毕时,该合同时即告解除;

2、若合同环境有异,且当事人双方在不对国家整体利益或大众公益造成伤害的前提下达成共识,则可将合同予以解除;

3、当当事人中的某一方或者所有当事人因故去世,则也可以界定为合同的解除事项;

4、如果合同已被提交存储,那么该合同同样也算是已经终止了;

5、合同倘若因合并的原因而消失,那么这个情况同样符合合同终止的定义;

6、当合同被司法机关判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后失效,也可以算是合同终止;

7、若合同因抵销行为而导致消亡,那么这也属于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

另外减损型合同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其中一种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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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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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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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律顾问合同的终止事项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顾问合同的终止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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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
2、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消灭,例如履行不能、清偿、混同等;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消灭,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首先,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其次,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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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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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因

原因于





日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合同于





日终止,甲方已结清乙方所有工资、加班费(如有)、经济补偿金(如有)、经济赔偿金(如有)、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款项。乙方承诺,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经济赔偿、伤残补助或劳动报酬等。







日起,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承诺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即使离职(离开甲方处),乙方将保守在甲方处工作时所获悉的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资料、客户信息、个人资料等全部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告知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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