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时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庭。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
二、诉讼离婚程序是否需要双方在场诉讼离婚程序具体规定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涉及到诉讼离婚之程序过程中,必须要求双方当事人亲临现场参与,最低限度地需有一方亲自出庭一次。
而其余环节则可通过授权律师代理完成。
诉讼离婚程序所涵盖的阶段包括:
1.提起诉讼;
2.立案办理;
3.法院接到起诉文件之后,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在接到案件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提交的起诉副本发送给被告。
4.调解协商;
在法庭受理相关离婚材料审查完毕后,法院并不会立刻启动庭审,相反,它通常会在此之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如果未能达成共同意见,那么将会正式进入庭审阶段。
5.开庭审判以及做出裁判,根据庭审中呈现的实际情况,法官可能还会再次组织调解,但如果仍未成功,便立即宣布最终裁决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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