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贷款利息是多少呢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支付的问题,我们需要关注以下两点:
首先,在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有息借款时,必须有充分的书面证据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如未作出此类约定,则应将其视为无息借款处理。
其次,中国现行法律支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度高于同期银行借贷的利率,且各地方人民法院亦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设定适宜的民间借贷利率范围。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需明确知晓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可超越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上限。
若越过此界限,超出部分的利息将无法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如果对利息支付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补充协议解决,应按照当地或双方的交易方式、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利息。
特别提醒,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应视同为无息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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