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迟延交房如何索赔
购买商品房期房时,房屋正在建设过程当中,由于施工中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竣工时间推迟。
购房者在体谅开发商的延期交付的同时,也不应放弃追偿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只要开发商存在违约,购房者就有权追偿。
也就是说,即使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天,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当然,实际操作时,购房者、开发商不可能每天对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进行结算。
因此,购房者在交房当天提出结算延期交房违约金较为合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业主怎样维权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开发商未能及时履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义务,这便构成了一种类似于违约的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作为购房方的您大可依据购销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约定,要求开发商就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购销合同并未对此事做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您还可以尝试和开发商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以争取他们能采取合理且合法的解决方案来应对此次违约事件;
若开发商针对违约之责仍然予以拒绝,则您有权利选择向法院申诉,寻求法律援助,依法追究他们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涉及到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购房者偿还损失等三方面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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