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如何补办
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档可查的只需带户口本和身份证,无档可查的还需带单位或村(居)委会或近亲属出具的婚姻登记情况证明。补领结婚证日期和原来结婚证日期都写在补领结婚证上。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结婚证如何办理,法律有哪些规定
在进行国内合法的结婚手续办理过程中,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各自的常住户籍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并且需要携带包括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在内的各类资料。
在经过对婚登审批处理表格及结婚证书的完备填写之后,由负责婚姻登记事务的工作者将结婚证书分别交给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手中,并在此期间向双方大声宣告:
“从现在起,您们就已经获得了注册的结婚证明,也就是说您们正式建立了夫妻关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
任何想要结婚的异性之间都应该亲自去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只有符合本法律的相关规范,我们才会给予申请者批准、发给结婚证书。
而当领取到这一份结婚证书的那一刻开始,也就意味着夫妇二人的婚后生活已经得到了确认和保障。
如果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么接下来就务必遵循规定,尽快补办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若不慎遗失了结婚证书,您可选择前往当初进行婚姻登记的相关机构或者当前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补办。若档案保存完整,仅需要携带户口簿与个人身份证件即可;倘若档案无法查询,还请准备好由单位、村委(社区)、亲戚等所在组织出具的婚姻登记状况证明文件。在补办过程中,新颁发的结婚证书上会详细记录补发日期以及原始结婚证书的日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