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减刑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
《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怎么减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明文规定,对于被依法宣判施加管制、拘留、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刑罚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其服刑期间里,若能恪守照章履行监管规定并积极投身于学习与改造之中,甚至有认罪悔过或立下功绩者,则可予以适当减轻刑罚。
而其中,如果出现有以下六种重大立功表现中的任意一项,通常都会得到相应的减刑待遇:
(1)成功制止了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
(2)揭发并举报了狱内或狱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核实确认情况属实;
(3)具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成果贡献;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展现出自我救赎的作为;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灾难性事件上具备卓越表现;
(6)针对国家和社会所作出的其他重大贡献。
值得强调的是,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应为,对于被施予管制、拘留、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来说,其剩下的刑期必须不低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对于被判定施以无期徒刑这一极刑惩罚者来说,其剩余刑期则须不少于10年。
此外,减刑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首先,每日对囚犯表现进行评估记分,然后再对结果进行统计并形成报告。
其次,由各监狱管理层依照以上两项结果制定并向推荐优秀囚犯的负责人提供建议。
最后,根据推荐名单,来决定是否对符合条件的囚徒实行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