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的程序: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自诉案件立案后有效期限是多久
在自诉案件被正式立案之后,其追诉时效便不再受到任何限制,因此也将不存在任何的有效期限。
以此奉劝各位朋友们注意,无论您所面临的案件是在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阶段,还是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侦查过程之中,抑或是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都将会享受到无追诉期限限制的保护机制。
换言之,无论受理的案件性质为何,一旦在立案之后,均将不再受制于追诉期限的框架约束。
《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公安局立案程序概要如下:首先,该事件需经报案人(当事人或旁观者)主动提出;其次,仅有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方能得到正式立案,而对于民事纠纷和轻微的治安案件,通常只会留下相关记录以备参考;再者,公安局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并不收取任何费用;最后,待案件调查、审理工作全部完成,或者案件无需进一步调查审理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公安局将会依法撤销对该案件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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