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有犯罪未遂。
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均有犯罪未遂的情形。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间接故意有行为犯吗
在刑法理论范畴之中,我们通常将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其中包括行为犯、危险犯与结果犯三种。
行为犯的核心特征在于,只需要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便可构成犯罪,无需考虑该行为是否实际导致了任何实质性的损害或威胁。
这意味着,无论犯罪结果如何,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犯罪行为,即可被视为犯罪已遂。
然而,对于间接故意的情形,是否也存在行为犯呢?实际上,行为犯中确实存在间接故意的情况。
举例来说,假设某个人为了实现其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等违法行为的目的,在知道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公共安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放任其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有一些间接故意的犯罪类型,比如因突发性因素促成的冲动型犯罪,由于行为人缺乏冷静思考和计划,或者出于情绪激动与冲动等原因,他们并不计后果地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涉及间接故意的犯罪中,根据法律规定,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间接故意引发的案件,如果其行为最终导致了他人的死亡,则该案件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其行为主要目的在于伤害他人身体,那么它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两者都可能出现犯罪未遂的现象。这里所谓的“犯罪未遂”是指犯罪者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他自己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导致没有成功完成犯罪。